人每一天都在『選擇』中度過
睜開雙眼要選擇的就是我今天要穿什麼衣服、鞋子、我要拿什麼包包?
早餐、午餐、晚餐、先做什麼工作.....這都是選擇
昨天,我也選擇了做一件狠心的事

昨天幫啟洋算代賑工的薪水
有一個代賑工2日都沒做滿4小時
原則上,應該2天都不支薪給他
但是與啟洋討論過後,決定只扣他1天出勤
但是扣這一天出勤對他來說影響就很大
因為工作滿23天算25天薪水、做滿26天算30天薪水而其他不滿23天以天數算
-----他被我扣掉一天後,等於是只做22天-----

今天下班,他來找我
問我為什麼只發給他22天的薪水
我跟他說明了原因
他說:『做23天才有25天的薪水,如果我扣一天就沒了』
我跟他說:『因為你有2天都沒做滿4個小時,依規定來說我應該要扣2天,但是我們討論後決定扣1天。』
當然他又繼續想說服我....
我說:『我知道,這件事對你來說影響很大,但是依規定來說你們的確要做滿4小時。如果其他代賑工也都因為沒做滿4小時,來要求我算他全勤。我該怎麼辦?』
.......中間又講了很多..........後來他當然摸摸鼻子走了

此時我心裡頭卻泛起一絲絲的愧疚
愧疚自己為什麼要那麼狠心?
在這薪水不漲、物價卻上漲離譜的社會,我卻做了『傷害』他荷包的事?
後來,啟洋看著我...我跟他說:『銀雪跟我說過一句話~不能因為我同情你,而讓我自己犯法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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